《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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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出炉 取消双方议价

2014-08-07 14:41:25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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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东莞市印发了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与今年1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取消了二次供水定价时物管和业主议价的行为,相关价格管理办法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记者查看发现,办法明确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定期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和水质常规检测。办法称,建设单位(产权人)在新建或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时,应将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资料按规定报属地供水企业审查。竣工后,还要报相关部门和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验收。二次供水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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