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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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动小摊贩

2014-09-01 16:31:38 来源: 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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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9月至10月底,我省将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整顿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小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

  我省要求各地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同时,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依法或按规定落实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购入和销售或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经营者。

  全面清查腐败变质食品

  我省要求各地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与此同时,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将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强化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销售关,认真检查库存和销售的食品,及时清理标签标识不规范、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我省要求各地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主体准入。督促所有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秋季开餐前对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并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此外,各地将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的学校食堂为重点,集中力量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巡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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