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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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包装、标识、贮存、证据应注意

2015-02-10 09:57:21 来源: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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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节前食品市场也进入消费旺季。面对琳琅满目的年货市场,如何选购年货食品?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必须在五个方面注意把好关。

  一是注意“渠道”。要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场等处购买;网购食品时,应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选择知名、信誉度高的网上商家购买食品。切不可贪图便宜,到流动商贩、无资质的网店选购食品。

  二是注意“包装”。要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印刷是否清晰、规范。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食品,不要购买胀袋、鼓包和变形等包装异常的食品。

  三是注意“标识”。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食品外包装上的“qs”标志;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标识内容;要谨防“洋标签”食品,凡是我国境内售卖的进口食品都必须具有中文标识。

  四是注意“贮存”。在选购酸奶等对贮藏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时,一定要留意商家是否按照标签说明的贮藏条件进行贮藏,以确保食品品质。

  五是注意“证据”。购买食品后,要注意索取和保留好购物收据或发票等购物凭证,一旦购买到“问题食品”,要注意保存相关物证,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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