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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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获通过 体现严惩重处原则

2015-04-30 09:37:0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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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讯(记者 王崇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4月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该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在农药管理、保健食品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网购食品监管、转基因食品的生产经营等多个关系到“舌尖上的安全”的环节做出进一步规定。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强化了对于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等处罚措施,被称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

  在新法中,对一些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大幅度提高。比如对生产经营中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是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的罚款,处罚力度有大幅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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