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7.28起买进口食品和化妆品别再盯"卫生证书"了

2015-08-14 15:42:57 来源: 中国江苏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买进口食品和化妆品

  不要再盯“卫生证书”了

  中国江苏网8月14日讯 记者昨日从常州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发布公告,要求进一步规范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证单签发工作。公告特别要求:对进口食品、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但已经进行有效处理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再签发“卫生证书”。

  以往,正常途径进口的食品应当有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索要所购产品的卫生证书或证明,以确定是否是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如销售商无法提供证书,可以向食品流通领域监管部门投诉。

  常州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所有自2015年7月28日后进口的食品、化妆品时,只需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即可,证明备注栏标有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

  (张怡鲁亚萍朱雅萍)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证书 化妆品 食品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