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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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14批次月饼样品抽检不合格

2015-09-24 09:11: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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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近期对月饼、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豆类及豆制品、乳制品和蜂产品等7类食品共1184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合格样品1168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其中北京莲香苑公司生产的一款月饼不合格。

  通报称,本次抽查月饼36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占3.9 %;蜂产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6%。此外,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乳制品、豆类及豆制品全部合格。

  月饼不合格样品14批次,包括北京莲香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莲蛋黄月饼、吉林市纳斯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提浆玫瑰白糖月饼、长春中之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等均不合格。

  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出,禁止生产企业在月饼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经营者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和来源不明的月饼,禁止以裸装、散装和篡改保质期等方式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月饼,禁止对月饼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国家食药监总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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