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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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到五年河北市县食药监部门 专业化能力将达“六有”

2015-12-29 14:53:15 来源: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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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食药监局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省所有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其乡镇派出机构监管专业化能力达到“六有”要求,即有专业化车辆、有专业化设备、有专项业务经费、有基本办公场所、有专业化检验支撑、有专业化信息手段,以确保老百姓“菜篮子”和“药瓶子”的安全。

  到2020年,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备食品快速检验车、药品快速检验车、抽样专用车各1辆;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备食品快速检验车、抽样专用车各1辆。同时,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乡镇派出机构执法基本装备能够满足一线执法和应急处置需要。配备具有集成功能的执法装备和快检设备,推动检验数据、检验报告、执法信息的电子化,实现执法、检验等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面,到2020年,市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基本药物抽检品种覆盖率达到100%,抽验单位(县级以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覆盖率达到100%,药品检验、技术复核等准确率达到100%,《中国药典》2015年版品种项目全检率不低于国家有关要求;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项目达到800项以上,年检测样品容量8000批次以上;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以常规理化项目检验为主,检验项目不少于200项,年检测样品容量达1000批次以上;乡镇派出机构食品快检室快检项目不少于30项,年快速检测200批次以上。此外,全省还将建成覆盖省、市、县、乡的四级内部专网,建立涵盖产品追溯、执法办案、应急指挥、监督检查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化平台,实现监管信息、产品追溯信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信息等信息共享。

  同时到2020年,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药品(含化妆品)实验室建设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食品实验室(含生化试验室)不低于3500平方米;县级区域性食品检验中心食品实验室建设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一般性食品检验中心食品实验室建设面积不低于850平方米;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实验、辅助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320平方米,其中快检室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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