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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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食品小作坊园区原料、添加剂统一管理

2016-01-28 09:55: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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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的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与会政协委员一致通过《关于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建议案》,《建议案》从责任分工、法规体系、标准制定、管理方式等方面为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建言献策。

  2014年4月,国务院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要求,建议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参加首批创建活动,不能参加的要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示。两年来,武汉、西安、石家庄、济南、重庆、贵阳、长春、大连、青岛等多个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我市自2014年实施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以来,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我市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还存在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技术支撑能力不足、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

  为此,市政协委员一致建议我市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确定为“十三五”时期重点民生建设目标,发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举全市之力,高标准、高起点打一场食品安全“全民攻坚战”。

  1 将创建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

  一是应尽快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作为提升治理能力建设的大事要事,纳入我市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作为推进健康哈尔滨建设的重点民生工程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纳入绩效评估、财政预算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二是进一步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实施基层监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夯实监管基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协管员,确保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实现网格化监管。

  三是应尽快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建成以市级为龙头,区、县(市)为支撑,第三方和企业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2 建设食品地方标准体系

  一是加强地方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制定和执行对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流通环节索证索票制度以及“五小”食品企业、网络和进口食品的监管办法等。

  二是加快食品地方标准体系建设。

  三是建立完善司法协作机制。

  3 完善“从农田到餐桌”无缝监管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应设置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机构和可追溯检测中心,积极为我市相关企业免费提供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建成以市级追溯信息管理平台为中心,种植、养殖、屠宰、批发、零售、消费等节点为终端的肉类蔬菜等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为下一步国家开展跨地区、跨环节、跨部门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所有食品可追溯打好基础。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利用“云谷”技术资源,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全面监控、大数据分析、风险预警、快速反应和信息发布机制,为风险预警、快速反应和监管执法等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4 在城乡结合部建小餐饮便民区

  一是加强以农产品为重点的源头治理。着力推进落实减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三减”行动计划,积极争取扩大国家级农产品安全县创建试点范围。着力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模,打破县域界限,统筹研究“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合理布局,制定符合优质高效农业发展方向的精准化政策支持体系。

  二是针对我市监管难点和盲区实施两个重点区域的建设改造工程。在校园、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规范建设“小餐饮便民服务区”和批发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程,制定经营规范,整顿经营秩序。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生产园区,进入园区的小作坊实行生产布局、规范管理、原料选购、添加剂使用、信息公示“五统一”。

  5 在全市设立安全粮油店

  针对重点品种实施四个重点领域“安全城”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大型粮油批发配送中心,在城区和乡镇设立安全粮油店,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连接产销的安全粮油经营和服务体系,努力建设粮油安全城。

  在蔬果批发中心设立待检区,蔬果车辆随到随检,并在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和企业构筑三道检测防线,特别要加强对冬季外埠蔬果的检测监管,努力建设蔬菜水果安全城。

  严格执行定点屠宰企业生畜入场检验和食品加工企业“两证两章”制度,坚决取缔私屠乱宰“黑窝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病死肉”等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建设肉制品安全城。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快速检验室,加强对本地水产品养殖期间的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对外埠海鲜等的市场准入制度,努力建设水产品安全城。

  6 推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

  一是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企业“信用证”制度,完善诚信共享和跨区域、跨部门惩戒机制。

  二是应加强企业质量管控,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企业认证工作,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持续引导和支持大中型企业按照良好食品生产规范要求(GMP)、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国标2006(ISO22000)管理要求进行技术改造。

  三是应试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高风险企业中,推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以保险机构为代表的第三方引入监督机制。

  7 增强社会监督力度

  一是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四方联动机制,构建公众参与平台,实现多元共治;构建协商听政平台,邀请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行业政策制定;构建风险信息交流平台,集合各方力量就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探讨和管控;构建产业创新管理平台,整合社会创新资源、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加大社会和行业监督力度。三是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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