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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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罂粟卤菜”披美味外衣“黑心”老板被判7月刑

2016-03-29 14:24: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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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22日讯(记者 王宛璐 通讯员 常志飞)美味卤菜竟是“加料”的有毒食品?今日,记者从泰兴人民法院获悉,该地一名卤菜店老板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2015年12月21日下午,泰兴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桥分会同公安局,对某乡镇一家冷菜馆加工制作卤菜所使用的底汤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使用检测工具,对底汤进行了罂粟类成分快速检测,结果为阳性。执法人员据此初步认定,卤制冷菜时放了罂粟。随后,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底汤、调料包和部分卤菜成品依法进行了查扣。

  来自安徽的卤菜店老板张某交代,2015年7月份到泰兴市珊瑚镇开了一家卤菜店,但是生意一直不好。后来有人建议张某往卤菜里放点罂粟壳,香味和口感会很好。张某一听心里痒痒的,于是就找来一些罂粟壳放进了调料包里,卤制冷菜,生意随即有了起色。

  “罂粟壳本身就没有味道,食物味道主要来源于麻酱、香油等其他辅助调料。在底汤里面使用罂粟,主要目的是让人上瘾。”据执法人员介绍,长期食用含有罂粟成分的食品,会对人的身体造成损害。

  主审法官葛凤山告诉记者,尽管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时间较短,数量较少,但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为了警示其他食品经营者,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合议庭决定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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