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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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举报“毒鸡爪” 举报人将获6万元奖励

2016-04-27 11:40:53 来源: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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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毒鸡爪” 举报人将获6万元奖励

  省食药监局: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奖50万元

  《男子浸泡“毒鸡爪” 共卖了3万余斤》追踪

  本报讯 海口市某食品加工厂老板许某使用非食品原料双氧水(过氧过氢)加工凤爪,销售金额达25万余元。日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记者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该案件的线索来自群众投诉举报,举报人将获得6万元奖励。

  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捣毁“黑”窝点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2月15日,根据举报线索,省食药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连夜捣毁一个位于海口市金鹿工业园使用化工原料双氧水浸泡鸡爪的“黑”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查封已加工好的鸡爪345公斤、正在浸泡加工的鸡爪754公斤、双氧水42公斤。经查,该加工厂自2014年7月份起使用双氧水浸泡鸡爪,每天加工浸泡近600公斤有毒有害鸡爪至案发。

  去年全年共发出38万元举报奖金

  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公众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去年我省新制定了《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合并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举报奖励,将最高奖励标准统一为50万元。特别是对被举报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予以重奖,如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不足1年的奖励1万元;刑期1年以上的每超过1年多奖励1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死刑的,给予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奖励。去年全年,省食药监局共发出举报奖金38万元,是前三年发放举报奖金总金额的8倍。

  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欢迎拨打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也可通过省食药监局网站或来人、来函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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