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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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法》 现场观摩会在乌兰察布市召开

2016-05-20 17:02:0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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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张曙栋

  近日,记者从乌兰察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召开了《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场观摩会。学习观摩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南村设施蔬菜种植基地、集宁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集宁区桥东食品药品监管所、集宁区美食汇食品加工园,集宁区致远食品安全示范街。自治区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局分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管的局领导参加学习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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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座谈会上,乌兰察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付俊峰介绍了该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典型经验。2013年乌兰察布被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评为“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评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盟市”。在落实“一法一条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乌兰察布中,主要做法有4个方面,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全力构建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零容忍”,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领导严格问责查处;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全覆盖保障机制,2014年4月乌兰察布市率先在全区完成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三是坚持产管并重,着力构建从种养、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防线;四是加强惩防并举,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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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食药监局局长杨玺出席座谈会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杨玺强调: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和自治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好食安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查考评的作用,从今年4月中旬到7月中旬,围绕《食品安全法》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重点摸清企业数、检验能力、人员编制、经费、执法装备等准确数字,出台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排查。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要围绕“一三三四四”思路开展工作。一是一条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为统领,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主线。第一个三是“三抓”:一抓标准建设,二抓普法宣传,三抓重点问题的解决。第二个三是“三落实”:一要落实中央、自治区领导的批示和讲话精神,二要落实“四有两责”的任务清单和时限以及责任人,三要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考评机制。第一个四是“四个加大”:一是加大责任落实和投入保障力度;二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做到学法更实、普法更广、用法更准和执法更严;三是加大全程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四是加大信息化和监管队伍的建设力度。第二个四是“四个提升”:一是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二是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三是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四是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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