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垂直振荡萃取器厂家解析检疫职有怎样的方向和趋势

2016-08-15 09:49:57 来源: 闽西新闻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检验检疫制度自19世纪中叶从西方传到中国以来,经过150多年的发展,检验检疫部门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法制化、科学化的涉外行政执法及技术服务机构,为保障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生命和动植物健康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对外贸易各方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自从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外产品的倾销给我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巨大压力。尤其是外来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传染病的传入风险不断增大,对我国人民生命健康、环境和生物资源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也构成了巨大威胁。

法律法规赋予检验检疫部门三大方面的职能始终不会动摇:一是通过合格评定程序对进出口重要敏感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口商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职能;二是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其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的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菌、害虫、杂草种子及其他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的职能;三是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和快件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防止检疫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的职能。

从当前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来看,尽管各个国家强调的重点不尽一致,但是作为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上述三大职能均存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尽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和口岸公共卫生的把关,进出口食品等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重要敏感商品的检验职能仍然是重点,但是检验检疫职能也肯定会转变,而且转变的方向和趋势是一样的,总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是“重检疫、轻检验”,“重进口、轻出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实施、通报、咨询和协调职能也不会削弱。而且相关法律、法规都作了明确规定,即使将来要修改,上述职能也不可能削弱或取消。因此,检验检疫的职能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具体的检验检疫以及监管方式肯定要改革。我们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但是绝不能照搬照抄,因为国情不同,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同。在推动法检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确实有必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好的做法,把工作重心逐步从事前检验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但是,这些国家的NGO(非政府组织)很发达,比如美国的UL(保险商实验室)、ETL(电气测试实验室)和有关行业协会,对推动企业商品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而中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权威机构,我国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存在着小、弱、散的现象。因此,我们的改革必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管检分离也是一样。另外,我国具体检验检疫以及监管方式的改革,要有自己的“路径依赖”,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自2003年以来应对SARS(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突发事件上,检验检疫部门发挥了非常有效的作用,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同行也是充分肯定的。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厂家 方向 趋势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