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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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身份证”,质量可追溯

2016-11-01 13:22:58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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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全省统一平台,到“十三五”末,市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产品率先实现可追溯。

  在前不久结束的安徽农交会上,朗坤农业科技公司带来的葡萄引起了消费者强烈兴趣。用手机扫描外包装上的二维码,这箱葡萄产自哪一块地、使用过哪些肥料、田间管理者是谁等信息全部可查。 “这样的确令人放心了许多,期待日常在超市里也能买到这种瓜果蔬菜。 ”现场许多消费者表示。

  如今,这种意愿正加速走入现实。近日,省农委出台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搭建省级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选择畜产品、水产品、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等几类农产品统一开展“身份证”计划行动,实施追溯试点。

  省农委质监处处长刘强介绍,所谓“可溯源”,就是对 “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供应链的每一件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环节进行全面跟踪、记录,并利用这些跟踪记录的信息回溯到每一件食品在整个供应链中所处的具体位置、具体状况。如果发现安全问题,可按照这些信息追踪流向,召回未消费的食品,消除危害,“通俗地说,就是给农产品打造一张 ‘身份证’。 ”

  刘强表示,这个平台建成后,将成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的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它既上接国家平台成为国家管理平台的一部分,又下连全省各个市县的管理平台,具有信息传输、质量监督、安全管理、消费服务等一体化的功能。

  “搭建平台,首先要建立省农产品追溯管理运行制度和标准。”参与平台建设的安徽农业大学科教处处长花日茂介绍,各地都将建立主体管理、包装标识、追溯赋码、信息采集、索证索票等追溯管理基本制度,促进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行为。

  按计划,今年全省将明确29个生产经营主体,2017年明确40个生产经营主体统一开展试点,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力争“十三五”末,市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有条件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产品率先实现可追溯。

  刘强介绍,国家层面的平台将于2017年上线,我省将力争参与区域试运行,并总结试点经验,探索追溯推进模式,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

  倒逼生产经营主体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增强消费信心

  近年来我省商务部门、市县和企业都在农产品可追溯平台建设上迈出步伐。

  2013年5月2日、6月14日,合肥百大周谷堆市场分别上线了蔬菜结算追溯系统和肉类结算追溯系统,目前开户办卡的蔬菜买方经营户16938户、卖方4892户;肉类买方经营户1391户,卖方31户。 “买卖双方经营户在每日交易的同时,系统自动产出约55000条追溯数据,清晰地显示出相关农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流向等,实现了市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全覆盖。 ”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中心副主任李涛说。

  据合肥市商务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合肥已建成运行1个肉菜批发市场、7个屠宰场、26个菜市场、45个超市、48个团体消费单位和5个配送中心共132个节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砀山是国家级出口果蔬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是质量安全的保障。”砀山县农委主任何文杰表示,现在砀山对符合标准化生产的砀山酥梨等产品颁发 “身份证”,每棵果树果实的生长、采摘、加工、运输全程以溯源码控制与食品安全物联网追溯平台相对接,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质量可追溯。

  凤台是优质稻米产区。在这里,安徽瑞阳食品公司与凤台县农委正合作利用可追溯体系提升稻米品质,打造品牌。 “目前全县有17万亩稻米基地按照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标准治理种植,并进行数据追溯记录,建设数据平台。同时通过与永辉超市合作,解决了可追溯产品的销售。 ”瑞阳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杨梅介绍,经过追溯系统的建设,大米在对接销售渠道时更有话语权与议价权,也增强市场采购与消费者对产品与品牌的信任。

  “相信随着省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可以用可追溯制度倒逼生产经营主体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落实好第一责任。 ”刘强表示。而畅通公众查询、投诉渠道,有助于解决农产品消费过程中消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振公众消费信心。

  健全追溯管理激励、惩戒机制,推动互联互通,提高追溯效果

  “可追溯”概念火热,但当前离日常消费尚远。 “信息采集难度大,农业生产的规范化管理才起步,同时缺乏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都是加快发展的阻碍因素。 ”杨梅表示。

  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各地食品溯源体系标准不一,特别是企业自建的食品溯源平台缺乏监管,借助溯源码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的乱象时有发生。甚至部分原产地品牌的溯源码,变成了企业牟利工具。对此,很多消费者也表达了疑虑。“我怎么知道这些现实的数据是真实的?万一是企业作假呢? ”采访中有消费者这样表示。

  对此,刘强表示,平台建设和运行中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加强追溯信息在线监控和实地核查,重点对主体管理、信息采集、标识使用、扫码交易等有关环节实施监督,推进落实各方责任。规范检测机构信息采集管理,确保监管、检测信息及时准确上传。特别是健全追溯管理激励、惩戒机制,建立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不履行追溯义务、填报信息不真实的生产主体,加大惩戒力度。

  追溯平台还存在多头建设和管理问题,今后如何

  互联互通是一大难题。据花日茂介

  绍,现在规划中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由省农委独立建设运行,将来根据需求与相关部门联动实施。此外,商务部门在合肥、芜湖等地也在试点建设追溯平台。两者之间如果对接需要双方主管部门协调、指导,通过数据交换标准和服务接口才能联通使用。

  平台建好了也非一劳永逸。杨梅从事农产品追溯平台建设已有近10年。她强调,目前有许多已经建立的平台没有生命力,接入的企业少,管理不规范,企业和消费者都受益不大,“平台建设是基础,运营管理才是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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