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陕西严打“瘦肉精”“罂粟壳” 发现问题拨12331投诉举报

2016-11-02 14:02:01 来源: 三秦都市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接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将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刑责,并鼓励公众拨打12331投诉举报身边的“瘦肉精”“罂粟壳”。
 
  严打含“瘦肉精”牛羊肉
 
  省局要求各市县要督促牛、羊肉及相关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超市经营户等,对购进的牛、羊肉及相关肉制品,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所购牛、羊肉必须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均能溯源。
 
  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牛、羊肉。
 
  同时,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市场开办方加强对牛、羊肉的“瘦肉精”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各市县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牛、羊肉及其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要作为重点区域,实施全面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牛、羊肉,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并加强与公安、农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对抽验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尽快查清问题源头,及时通报农业部门加强源头治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严打违法添加“罂粟壳”
 
  省食药监局还要求各地市,进一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突出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准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以及肉冻、凉皮等食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饮料和其他需要添加食用明胶的食品时,要认真检查核实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禁止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
 
  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强化突击检查,将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等重点单位,以及美食街、夜宵城和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的突击检查,积极开展市区县纵向飞行检查,行政区域内横向交叉互查。
 
  将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监测力度。
 
  经查实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的,要立即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局还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身边可能存在“瘦肉精”、“罂粟壳”,要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瘦肉精 投诉举报 陕西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