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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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两系统一平台” 厦门可追溯监管覆盖19万种预包装食

2017-05-25 17:01:5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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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覆盖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厦门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范》。截至目前,厦门实现对2.93万家经营主体在厦销售的19.62万种食品进行追溯监管,食品品种纳入数量较2015年新增4.54万种,上升幅度达30.1%,并在各大超市配备终端供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监管高效、全员参与”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模式,是厦门市加强食品监管的一大亮点。近年来,厦门运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技术,在食品流通环节,建立健全“两系统一平台”,即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食品监管移动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

  构建生鲜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厦门市是一个国际性海港风景城市,生鲜食品主要依靠外地调入,批发市场的销售量占到了全市的75%以上。为管住批发市场这一源头,厦门推出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该系统从生鲜食品批发源头抓起,将市场申报、产品检验、打印凭证、索证索票、工商查验等交易流程转化为数据流传输,使食品安全信息可视、可读、可管理,构成生鲜食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截止目前,该系统已实现对蔬菜、肉类、水果、水产、禽类和冻品等6类生鲜食品质量安全的网上监管,将全市6家批发市场、72家零售市场和173家超市纳入监管,覆盖率达75%以上。

  实现预包装食品全程可追溯监管

  2011年4月,厦门局结合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了全市食品销售清单的格式,名称统一为“上市凭证”,并在认真总结生鲜系统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开发了“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该系统围绕“紧抓超市、倒逼批发、规范零售”的思路,以 “上市凭证”信息载体,将食品批发商、商场超市、食杂店等流通环节经营主体进行有效串联,实现了预包装食品的信息化监管。

  据介绍,该系统突出全开放、全免费,实行售前备案,实现监管关口前移与可全程可追溯监管。自系统上线以来,先后在处置“台湾地沟油”、“上海福喜食品”等食品安全事件立功。

  截止目前,已有8552家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被纳入流通环节监管系统,该系统可对2.93万家经营主体进入厦门市场的19.62万种食品进行追溯监管。同时,厦门实现在79家500平方以上的商场超市设置“食品信息查询台”,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2012年4月,为更好地履行食品监管职能,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出供执法人员使用的“食品监管移动平台”。目前已实现“信息查询”、“许可核查”、“巡查监管”、“票证查验 ”四大功能。

  当前,厦门市场监管局正依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对“两系统一平台”进行整合提升,今年年底前将建成统一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同时,将在下半年为全系统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配备移动监管执法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移动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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