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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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食药监局 创建食安城市意识强 学习交流进步相互帮

2017-10-24 15:42:2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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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许昌市食药监局

  创建食安城市意识强 学习交流进步相互帮

  陈贯宇 本刊记者 柴占阳

  在全国各地的食药监系统,牢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政治责任,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 加强食药监管也成为监管者的一种自律行为; 提高监管者的自身水平,更成为食药监人的一种自觉行动。

  这不,山西省运城市食药监局为切实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保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顺利进行。今天他们不辞辛苦,风尘仆仆来到了河南省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介绍,这一考察团是由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段保宏带队,莅临许昌考察学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许昌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杨松智陪同考察。

  本刊记者了解到,自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以来,全国各地食药监局积极响应,主动参与。

  同时,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河南省许昌市和山西省运城市各自发挥优势,一同选入国家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

  本刊记者得知,许昌市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辖区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许昌市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过程中取得了令称赞的成绩。

  一是投资3000万元的许昌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已纳入“智慧许昌"重点建设内容 ;

  三是在河南省食药监系统率先成了“12331”投诉举报中心、视频会商系统。实现了许昌市中心城区600余家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工程项目;

  三是率先在全国把"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工程引向农村。

  截至本刊记者发稿之日,许昌市有1025家餐饮单位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数量质量均居河南省食药监系统第一,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荣获许昌市人民政府的通报表扬。

  本刊记者还得知,就在运城市考察团来许昌市的六天前,为期两天(10月12至13日)的河南省全省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在许昌市召开并已圆满结束。

  座谈会上,杨松智副局长就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双方就市级检验检测中心、基层食药监所建设交流了经验,考察团详细询问了检验检测及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日常监管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

  随后,考察团一行先后参观了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半截河食药监管所、鲜之达中原国际农产品物流港、胖东来时代广场、六一路食品安全示范街。

  在许昌市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该中心的各种理化实验室、设备设施以及中心基本情况。在参观商超及食品安全示范街过程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语、小型科普宣传站等随处可见,沿途小型餐饮店卫生且规范。

  段保宏副局长一行对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许昌市创建氛围的营造给予了高度的赞扬。他表示,通过此次考察学习,对创建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了解,对运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极大的帮助,许昌市检验检测中心、基层所建设经验能够为他们提供新的思路,并提出希望在以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及创建工作中,许昌市和运城市作为同是国家第三批创建试点城市,两市要结成对子,经常沟通交流、相互学习,早日取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功。

  本刊记者在这里感受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河南省许昌市、山西省运城市相互学习,交流创建经验,不正是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开幕会上讲的那样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 许昌市、运城市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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