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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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抽样过程中证据保留措施的研究

2017-12-07 14:31:3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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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葛振 杨俊 许蓓蓓 杨兴龙 施晓玲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摘 要:本文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食品监督抽样开始前的告知、过程中的样品抽取、结束后的样品运输、样品交接以及样品未能抽取等环节,通过拍照、录像、填写抽样文书、情况说明、监控记录、储存温度等措施进行证据保留展开了研究,规范了抽样行为,纪实了抽样过程,为处理抽样过程的异议提供了有力证据。
关键词:食品 监督抽样 证据保留

    近几年,我国食品加工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食品琳琅满目,但同时食品安全事件也频频爆发[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2],比全面检验更加具有优势[3],这种事后监管的方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4]。随着检验技术水平的提升,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一般比较认可,但在抽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仍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品质量监督的正确性[5],致使受检单位对抽样过程提出异议。本文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就食品监督抽样过程中证据保留的措施展开了探讨。
1 抽样开始前的取证
    在抽样开始前,主要工作是对受检单位基本信息的确认和抽样任务的告知。抽样人员根据抽样计划到达受检单位,出示抽检通知书、委托书及有效证件,将出示过程以及受检单位的门牌、信息公示栏和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基础信息进行拍照留存。此举一是证明抽样人员已经履行告知义务,二是反映抽样人员的数量符合程序要求,三是证实受检单位的门牌、信息公示牌、证照与抽样计划中的信息一致,四是留存企业相关证照信息,便于后续抽样文书的填写与核对。  
2 抽样过程中的取证
    2.1 样品的抽取
    在抽样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符合抽样程序的情况,如抽样时抽样人员自己不动手,而由受检单位陪同人准备样品[6];抽取的样品数量不能满足检验需要[7];抽取涉及微生物指标的产品没有进行正确的无菌操作[8]等问题。将抽取样品和封样的过程以照片或录像的形式记录下来,一方面证明抽样过程为抽样单位人员在符合抽样程序的要求下,在正确的抽样地点抽取样品;另一方面间接的证明样品状况及数量满足抽样基数的要求;第三是证明抽取的样品已经封存完好,不易拆封掉包,且能够区别检验样品及备份样品。
    2.2 抽样单的填写
    样品抽取结束后,抽样人员要填写抽样单信息,其中一些信息来自受检单位的证照和样品的外包装,一些信息是由受检单位提供,如所抽样品的基数、批量、售价、销售额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样品的真实属性(如名称为“如皋甜条”的样品,其真实属性为酱腌菜)、样品的保质期及保存要求、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等,需要与受检单位强调或约定的信息可以在抽样单的备注中注明。抽样单上的信息都需要经受检单位核实,并在规定的地方签字确认,抽样单中划改处也要盖章确认。抽样单填写结束后,抽样人员、受检单位代表、监管人员(按任务下达部门要求)、已封好的样品及填写好的抽样单一起拍照,证明在受检单位的抽样过程已经结束,抽样工作得到受检单位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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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样品运输过程中的取证
    样品运输过程是指抽样人员在办理完抽样手续后,将样品送达实验室的途中过程。这个过程首先要注意样品的外观,存放样品的容器有无破损,样品的封条有无脱落;二是对有特殊储存要求的样品进行监控和记录,在运输过程中,如需冷藏或者冷冻存储的样品,应确认存放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温度监控;三是要符合样品运输的时限要求,有些保质期短的样品,要在规定的保存条件下,在保质期内尽快完成样品运输。通过拍照、录像的形式反映样品的外观及存储设备信息,通过温度的实时监控记录样品运输过程中的储存温度。  
4 样品交接过程的取证
    样品到达实验室后的交接是整个抽样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容易忽略的环节。记录样品到达实验室交接的过程,一方面可以记录样品到达实验室的时间,另一方面展示了样品到达实验室的状态,数量是否正确,封条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样品状态是否符合检验要求。此外,这一过程还可以展示出样品的抽样单据是否齐全,体现与抽样人员进行样品交接的样品管理人员的信息。
5 未能抽样情况下的取证
    在流通、餐饮领域抽样,抽样任务下达时一般仅具体到产品的品种,不具体到受检单位,抽样人员能够按计划完成抽样工作。而在生产领域,抽样任务下达时会具体到生产企业,由于季节性停产、企业倒闭等诸多因素,往往会出现不能抽取样品的情况。
    5.1 企业存在的情况
    因季节性等原因停产、企业成品全部用于出口、样品基数不能满足抽样要求等情况,致使抽样人员不能正常抽取样品。此时应当将企业停产状况、成品库中样品状况、出口订单等情况以照片的形式记录,并填写相应的情况说明材料,如《未抽到样品企业情况说明表》,同时请企业代表签字盖章。
    5.2企业倒闭的情况
    企业倒闭后,抽样人员不能正常抽取到样品,应及时与当地日常监管部门核实,情况属实后,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写明原因,并请监管机构签字盖章证明。
6 结论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抽样人员通过拍照、录像、填写抽样文书、情况说明、监控记录、储存温度等证据保留措施,将抽样告知、样品抽取、样品运输、样品交接以及未抽到样品等过程记录下来,规范了抽样行为,纪实了抽样过程,同时也为处理抽样过程的异议提供了有力证据。
参考文献:
    [1] 任小英.我国食品安全隐患及防治对策[J].福建轻纺,2012,2(2):33-37.
    [2] 宫国强,赵立群,房永.关于食品抽样程序与容易出现问题环节的分析[J].现代测量与是现实管理,2015,(6):57-58.
    [3] 常志敏.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常见问题探讨[J].食品安全导刊,2016,6(2):40-41.
    [4] 王任,徐涛,等.食品安全抽样环节中的问题和建议[J].中国药事,2017,31(6):600-603.
    [5] 吕叙正,曹丽芬.浅谈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之抽样过程控制[J].食品安全导刊,2015,21(7):64.
    [6] 田华伟,梁伟,等.食品卫生监督抽检中存在的问题探讨[J].现代预防医学,2003,30(6)848-850.
    [7] 李越凡.有效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相关问题探讨[J].中国药事,2016,30(5):426-428.
    [8] 承明华,张海波.试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与出路[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3,(5):44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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