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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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颁发首张小经营店登记证

2018-04-01 17:00:1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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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颁发首张小经营店登记证
 
  曹黎明 本刊记者 柴占阳
 
  这几天,焦作市解放区的曾光荣师傅开心的笑了,因为他在该市胜利街的“金桂香蛋糕房”顺利开业了。
 
  原来,在3月22日上午8时,焦作市解放区食药监局发出了焦作市第一张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这个登记证就是曾光荣在胜利南街门面房中开设的“金桂香蛋糕房”的登记证。
  本刊记者了解到,3月1日,是新的《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日,原有的《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为顺利衔接小经营店、小作坊、小摊点办证监管工作,焦作市解放区食药监局按照市食药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积极筹备,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学习操作系统,联系印刷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新的管理条例与旧的管理办法的沟通衔接,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经营秩序。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食安办主任、区食药监局局长马瑞军告诉本刊记者,早在去年12月中旬,解放区食药监局就按照焦作市食药监局的要求,先期对这个《条例》进行了自我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在2018年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市人民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张林强调,要结合《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的施行,组织开展全市“三小”专项治理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效果。继续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宪法宣传贯彻活动,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好《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以及《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宣传贯彻。
  本刊记者在与焦作市食药监管局的一位领导交谈时,他也告诉本刊记者,解放区食药监局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探索总结出了这方面的经验。市食药监局近期将举行全市的《条例》集中培训,以求更好的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让辖区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
 
  本刊记者了解到,2018年3月1日起,《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河南省今后对“三小”经营者的监管将更加规范有力,确保食品安全。该《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了“三小”食品经营行为的概念,同时理清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创新了监管方式。《条例》特色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有效填补了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河南省对“三小”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的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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