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社会共治大监管 行刑衔接食药安

2018-04-02 10:00:1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社会共治大监管 行刑衔接食药安
 
  一一河南省许昌市召开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张扬 本刊记者 柴占阳
 
  将迎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验收工作的河南省许昌市,近日又有新举措,这就是以创建的成果来加强和完善该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018年3月29日,许昌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了许昌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许昌市相关单位行刑衔接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2017年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许昌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食药监局的坚强领导和指导下,与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协作,完善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制度,突出稽查办案,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527起,罚没款合计766.36万元,捣毁制假窝点3个,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25起,公安机关立案11起,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其中,许昌市食药监局与市公安机关联合查办的“御心堂生物科技公司食品、保健食品等欺诈和虚假宣传案”入选2017年全国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优秀案例。
  会议还就“食品药品涉刑案件移送标准”、“食品药品涉刑案件移送流程、时限控制、退回机制”、“食品药品案件前期证据固定、执法手段使用问题”、“提前介入机制、联合办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如何建立实施”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行政机关办案情况要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打假合力,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现象,努力实现“两法”衔接无缝对接。
 
  二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厉打击食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全面筑牢老百姓“舌尖”上的防线,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对于食药监部门查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或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对案件进行咨询指导,定性分析、引导取证的时机、先后、方向、范围及重点。
 
  会议决定,要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许昌市食药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许昌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许昌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提高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效率,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本刊记者得知,此次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了许昌市各相关部门之间协作,使全市食品药品领域的“两法”衔接机制更具操作性,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阀门得到再次拧紧。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社会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