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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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建安:超市散装食品售卖存隐患 “散”装食品监管不能“散”

2018-10-15 15:50:0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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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市建安区:超市散装食品售卖存隐患  “散”装食品监管不能“散”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近段时间以来,全国知名企业永辉超市因食品不合格问题频遭曝光,这引起了社会对超市食品安全尤其是散装食品市场的广泛关注。在舆论风波正劲之时,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两家超市也因同样的问题被群众举报。  
  接到投诉后,我们赶往建安区五女店镇,对当地爱乐家、大东两家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
  
  食品标签标示不清、不规范
 

爱家乐超市

大东超市
 
  在走访中发现,爱家乐、大东超市售卖的散装食品可谓是琳琅满目、种类众多:散装辣条、锅巴、花生、蚕豆及各类咸菜、蜜饯等应有尽有,但在经营时,两家超市却未按要求对散装食品进行标签标示,也没有标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散装食物卫生治理规范》。


     
  随后,我们随机购买了几种散装食品并进行称重包装。在食物标签上,只看到产品名称、单价、净重、包装日期、有效期、总价等信息,但却没有看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而爱家乐、大东两家超市显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标准。
  
  防护措施缺乏、二次污染严重
  
  走访中还发现,散装食品还存在新旧食品混合堆放,防尘、防蝇措施不到位,“裸卖”现象普遍等问题。
  散装食品售卖一部分后,本网见超市理货员便随即将新一批散装食品倒进去覆盖,这种新旧食品混合的状态很难鉴定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产品信息。  
  另外,两家超市散装食品分装使用的容器也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大量熟食凉菜公然“裸卖”,防尘、防蝇措施也严重不到位。因缺乏必要的人员监看,来往的民众在没有防护罩的容器了随意品尝、触摸、选购食物,这也造成食物二次污染,其中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按照规定,商家销售散装食品必须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同时应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消费者购买时应由商家的专门服务人员装取。  
  由于卫生习惯差,销售人员在销售散装食品时不戴手套、口罩、帽子,有些销售人员甚至没有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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