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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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农村食品安全问题

2018-10-23 10:00:47 来源: 食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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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明红 朱旭东

近年来,各级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狠抓体系建设,注重开拓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农村食品安全仍处在矛盾的多发期、高发期,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尚有差距。笔者对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研分析,供参考。

一、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 产业状况不容乐观

1、产业基础薄弱。我市农村食品产业面广量大,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不强,尤其是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多、小、散、乱等问题较为突出,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就宝应县来讲,现有农产品销售市场35家,食品生产单位150家,流通单位2800家,餐饮单位260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近400家,食品摊贩800家。

2、安全意识不强。一方面由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层次不等,在许可入市时,人员要求门槛不高,导致目前仍有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存在了解不深、认识模糊的情况,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安全意识不强。另一方面社会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部分人群食品消费观念仍处在“有的吃”、“吃的饱”的阶段,购买食品时重价格、重外观,轻质量,识别力差,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投诉举报,导致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3、法治意识淡薄。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治意识特别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守法经营意识较差,道德诚信缺失,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未依法进行备案登记,条件较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马路菜场、露天早夜市屡禁不止,食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4、业务知识匮乏。有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基本规范不了解,食品安全把关不严,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部分单位长期不进行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流于形式,未能发挥管理员的作用。一些单位季节性业务较忙,临时招聘的帮工,缺乏必要的技能培训,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匮乏。在农家宴方面,由于农家宴厨师文化层次较低,基本没接受正规培训教育,不能掌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 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1、无照无证经营现象依然存在。由于房屋性质等因素影响,一些食品经营单位无法获证;少数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不强,存在“先上车后打票现象”;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备案登记尚未到位;通过微信等自媒体无证生产销售食品现象呈上升趋势。

2、“双超”现象时有发生。随着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年夜饭”、“谢师宴”等各类较大型活动逐年递增。然而,许多小餐饮由于基本条件有限,经营范围核准为热食制作,但实际经营中,都配制冷菜,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一些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在承办宴席时,超能力、超负荷接待,导致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

3、制度执行尚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入市时,需要建立食品安全系列管理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执行不到位,制度成了一纸空文。突出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索证索票问题。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小超市等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有的根本不索要相关票据及产地证明,没有形成市场倒逼机制,导致产品无法溯源;不少农贸市场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的农产品,没有进行快检,有的没有快检室;许多食品包装盒等相关产品无生产许可证。二是出厂检验问题。一些食品生产企业虽建立检验室,但由于检验人员检验能力有限,少数企业为节约成本,对产品根本未进行出厂检验,甚至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三是销售伪劣产品问题。一些超市、商店没有加强产品养护,销售过期食品现象屡禁不止,有的甚至更改生产日期,极少数企业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餐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四是人员体检问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每年进行从业人员体检,特别是餐饮单位临时使用的钟点工。五是“两非一超”问题。食品市场非法添加、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超范围使用食添加剂现象未能杜绝。六是食品留样问题。按照规定一次性100人以上聚餐需进行食品留样,但目前农村大型以下的餐饮单位,执行较差,特别是农家宴,难以实施,给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带来难点。

4、重点行业监管有待加强。一是食品小摊贩、小作坊基础条件较差,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不强,不少县市城区尚未形成整体规划,导致食品小摊贩备案无法正常进行。二是机关企事业食堂需进一步加强监管,部分单位法治意识不强,错误认为自家食堂无需办证,导致不少单位食堂处于无证状态。三是农家宴举办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目前对农家宴实行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对现场评估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只能劝诫其停办农村聚餐活动,而无法规制约,无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对农家宴监管目前只能是政府指导,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

(三) 监督管理有待强化

1、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农村食品市场面广量大、监管任务重,而基层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以宝应县为例,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近7000家,但从事食品监管人员仅92人,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实施检查全覆盖、批次全达标。在镇区食药安办建设方面,上级没有确定人员编制,导致部分镇区难以安排相关监管人员,不能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在农家宴管理中,少数镇区农村协管员文化素质较低,不能胜任信息化监管工作,协管员责、权、利不协调,难以发挥作用。

2、监管能力不够。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属地管理,监管部门实施网格化监管,日常监督实行关口前移,由于监管力量不足,这就要求基层监管人员必须是复合型人才,才能适应监管任务的要求。就市场监管部门而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基层监管人员要掌握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商标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而上述行业监管专业性较强,同时基层监管人员年龄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难以短时间内实现复合。

3、责任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但在工作实际中少数部门、乡镇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未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同责”要求,工作主动性不强,疲于应付,辖区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较差;一些部门基层监管人员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与相对人关系较熟,怕得罪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加上激励机制受限,干多干少一个样,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监管不力。

4、法规存在短板。《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部分配套法规尚未出台,导致一些行业监管部门界定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如畜禽屠宰、学前教育、豆芽生产等监管主体问题。同时,一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缓慢,致使监管部门对安全质量难以监控,如散装食品问题等。另一方面新食品安全法对大部分食品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起点较高,在实际执法中面临着执行难、结案难等问题,给基层执法造成困扰。

(四) 社会共治尚需强化

1、宣传力度需提高。一些部门和乡镇对食品安全法宣贯力度不够,氛围不浓,食品安全社会知晓率不高,群众参与度不强,食品安全工作得不到社会认可,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2、培训力度待强化。食品安全事故来源于责任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不够。基层监管部门虽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但实际效果不强,普及面不广。

3、保护能力需提升。虽然通过强化宣传,农村食品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及对食品安全关注度有了明显提升,但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掌握还不够,不能主动抵制损害自身利益行为,给违法行为带来生存空间。

4、保障措施待到位。虽然基层政府领导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但农村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仍然有待强化。主要体现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质量抽检、事故查处、农家宴管理等经费未按需到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不能适应现在的生活水平,政府对食品安全考核权重需要加大。

二、食品安全监管建议

(一)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1、宣传活动多样化。利用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点、宣传橱窗及“两微一端”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介绍食品安全监管动态,认真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及食品安全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2、教育培训常态化。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培训,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充分利用正面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醒作用,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安全意识。

3、举报投诉办理及时化。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办理机制,加大举报奖励机制宣传,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投诉办理流程,做到办理及时、回复满意;对符合举报奖励规定的,要按规定兑现举报奖励,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二) 完善保障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吸引专业素养较高的专业人员进入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实训基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技术练兵活动,打造一支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2、完善监管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党政考核,按上级要求落实考核权重;增加基层监管人员编制和解决基层食药安办人员编制问题;加大基层监管经费投入,依法将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推动监管法制建设。呼吁有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立法及法制体系建设,修订与完善涉及食品安全的配套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制度,制订系列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措施。

(三) 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1、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到人制度,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

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监管部门要制定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计划,要按照风险等级管理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检查率。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针对突出问题,有的放矢的开展专项治理,要加大基层单位履职情况的督查,严防失职渎职行为发生。

3、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对企业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抽检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 推进共治共建,构建农村食品安全新格局

1、充分发挥各方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实施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相关活动,加强行业自律;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示范典型,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

2、积极推进内外监督。推进实施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加强对高风险行业的监控,着力破除行业“潜规则”;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为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奠定基础。

3、加快构建大安全格局。积极探索基层大安全监管格局,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安全生产大监管,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要求,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与全省“全要素网格通”网格员有机结合,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作者单位:江苏扬州宝应县食药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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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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