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疫情防控在加强 食品安全有保障

2018-11-28 16:32:0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疫情防控在加强 食品安全有保障
一一河南省省管试点县(市)汝州市食药监局扎实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何乐锋 本刊记者 柴占阳
 
  8月份以来,在辽宁、江苏、河南等地相继发生多起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保障全市猪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河南省省管试点县(市)汝州市食药监局按照(原)河南省食药监局和汝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迅速行动,全面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汝州市食药监局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下沉一线。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动员安排,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所辖的20个基层食药监所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辖区监管情况,争取多方支持,安排专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落实。
 
  相继印发和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等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非洲猪瘟等动物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汝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做好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工作的函》等文件。
  二、明确防控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明确食品流通和餐饮两个环节为防控重点,严格执行猪肉及其制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以农贸市场、冷库、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两证两章”,严禁采购、加工、经营病死动物产品,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同时,严格餐厨剩余物源头管控,严禁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饲养环节,制定发放《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承诺书》、《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告知书》等,要求餐饮单位按要求填写《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记录表》。
 
  截止目前,河南省汝州市共排查猪肉及生猪制品市场销售经营户1557家次、餐饮单位2800多家次,发放告知书和承诺书5700余份。
  三、强化部门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在汝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汝州市农业、畜牧等部门建立及时有效的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共享猪瘟疫情防控信息,共同配合开展检查工作。先后参加八次汝州市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全市防控重点及工作进度,并根据汝州市农业、畜牧部门提供的产地检疫等有效线索,配合开展疫区猪肉等生猪产品市场排查和应急处置,严防问题猪肉流入辖区。
  四、加强科普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和消费者讲解非洲猪瘟的相关知识,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为载体,重视消费者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同时强化舆情监测,主动加强正面宣传,在网站、微信、微博发布消费提示,引导群众提升意识、理性消费,从正规渠道选购猪肉。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与协管员一起深入辖区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要求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告知监管人员。各窗口单位也向办理证照的食品经营者宣传非洲猪瘟的危害,进行风险提示;向来咨询、办事的其他群众宣传相关知识,引导科学消费,消除社会恐慌。
  对于下一步工作,河南省汝州市食药监局局长彭英俊告诉本刊记者,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疫情发展态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分析研判和防控会商,根据防控形势变化,采取更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