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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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为民生 春节消费警示中

2020-01-16 10:33:2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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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为民生 春节消费警示中

一一河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2020年春节期间消费警示

鞠海生 本刊记者柴占阳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市场消费繁忙无比。为了让人民群众渡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2020年1月1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今年春节期间消费警示,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要注意饮食安全,科学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因原质监“12365”、原食药“12331” 、原价监“12358”、原知识产权“12330”四条热线已于2020年1月1日并入“12315",所以消费者遇到相关问题和消费纠纷时,都可直接拨打“12315” 热线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咨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警示一:防范各类饮食安全风险

1、选购安全放心食品。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采购食品,并注意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山寨假冒伪劣食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和已腐烂变质的食品;要选购新鲜食物,切勿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消费者通过网上购买食品、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半成品或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还应注意网店春节前截止发货时间,避免出现节前收不到货的尴尬。

2、增强安全就餐意识。外出就餐时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注意索取发票等凭证。建议选择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的餐厅就餐,最好是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家庭聚餐时,要注意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饮食清淡,应选择脂肪含量低、能量低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在家里制作食品时,要注意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加工的热食品待冷却后再储存;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及外出未食用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不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等)。尽量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须重视,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3、慎防年饭预订侵权。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到酒店吃年饭。消费者在预订酒店年饭时,要注意以下方面:注意区别定金和订金,二者有本质区别,定金不退,订金可退;年夜饭一般是固定套餐,在挑选饭菜时,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同时问清具体的收费项目。如是否可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消费者要保留好预订票据、书面协议、收据、发票等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方便维权。团年饭订餐时最好与供餐单位签订详细的订餐合同,特别要对订餐价格、菜肴名称、人数席位、附加服务、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约定清楚。

4、理性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经营户购买。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看清使用说明书,看有无禁忌,不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非法传销和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不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称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或保健食品能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广告,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警示二:旅游出行马虎不得

春节选择外出旅游出行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旅游行程、交通、食宿、违约责任等,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选择“低价游”“零团费”旅游产品。支付款项后注意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门票、发票等重要凭证。出国(境)旅游的消费者应当提前了解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救助联系方式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选择自助游的消费者,要提前做好功课,备好应急物品,密切关注天气信息,规划好线路,安排好交通、食宿,避免人在囧途的尴尬。

警示三:谨慎理性办理预付卡

春节临近,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服务、汽车维修、洗涤洗浴等服务行业普遍加大预付卡式消费的促销力度,消费者往往容易被商家的“优惠承诺”“低价折扣”所诱惑,但是办卡容易退款难,有的商家在消费者办卡或缴费之后就“翻脸不认人”,服务大打折扣不说,甚至还不告而别,让消费者的钱打了水漂。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切记“五要”:

一要慎选商家。办卡前要注意看清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办卡后看出具发票是否与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

二要理性充费。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充费。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

三要签订合同。办理预付卡时,不要轻信一些商家的口头承诺,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看清合同内容,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日后可能产生的消费争议提供解决的途径和依据。对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

四要留好凭证。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金额大的消费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五要主动维权。办理预付卡后,按照约定条款消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警示四:遵守特种设备使用规则

乘坐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时,要注意查看检验合格标志,无合格标志或超期的不要乘坐。要认真阅读“乘坐须知”,熟悉安全注意事项,不宜乘坐人员不要冒险乘坐。乘坐时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上下,坐稳扶好,切勿将手、胳膊等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设备外,不要擅自解开安全带、打开安全压杠。如遇到紧急情况或发生意外,切勿惊慌乱动,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耐心等待救援。

在人员密集场所乘坐电梯时,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注意查看电梯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乘坐升降梯时,应安全快速出入轿厢,不要在门口处停留,注意防止衣物或其他随身物品被电梯门夹带;如果轿厢满载,应等待下一台电梯,杜绝超重,切勿拥挤推搡,避免让电梯长时间处于硬开放状态;如遇紧急情况被困于轿厢内,要保持冷静,勿强行破开电梯门,请按电梯内警铃、拨打物业电话或者拨打96333电梯应急救援电话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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