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红”不是“免检证” 专项检查在行动

2022-05-11 17:31:5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食安观察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新乡市篇

“网红”不是“免检证” 专项检查在行动

一一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网红奶茶类”饮品专项检查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张 操

步入炎夏,气温日益升高,以奶茶、沙冰等为代表的“网红奶茶类”饮品迎来销售旺季。为守护消费者“捧在手里,甜在心里”的幸福和安全,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开展了“奶茶类”饮品专项检查行动,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已检查相关经营单位987家次,发现问题98个,责令改正56户,警告16户,立案2起。

▲检查奶茶等饮品食品原料标识

此次专项检查以 “书亦烧仙草”“益禾堂”“蜜雪冰城” 等“网红”奶茶店为主,以从业人员管理为抓手,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区域。以饮品制作区和原料储存区为主要检查区域,突出检查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是否达标到位,加工器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等;

二是重点原料。以 “珍珠粉圆”、茶杯等原辅料为主要检查对象,突出检查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原料使用、储存以及分装是否粘贴对应标签,水果有无腐败变质情况,原辅料是否有超保质期等情况;

三是重点添加剂。以“抹茶奶昔”“泰式柠檬茶”等颜色鲜艳的网红饮品为主要品种,突出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味剂”“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等违规违法行为。

▲检查食品原料保质期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 “三防”设施不完备、食材贮存温度不达标等问题,已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到位,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同时,强化普法宣传,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要求,不违规滥用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检查一次性吸管等食品相关产品及进货记录

目前,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牢筑食品安全防线,确保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奶茶”。

在此也郑重告诫广大食品经营者:增强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切勿触碰食品安全红线。“网红”不等于 “免检”,“高流量”不能“松质量”!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