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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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城南分局多举措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2022-05-19 10:42:28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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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龙瑛婕)为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近期,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城南分局对前期摸排超市再次进行拉网检查,着力规范商超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其中超市常见的红牛、乐虎、脑白金等均为保健食品,包装上均明显标注了“保健食品”字样,也就是俗称的“蓝帽子标志”。保健食品应当设专柜或者专区销售,在显著位置分别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及“本品不得代替药物”字样。设立保健食品专区和提示牌,有利于消费者正确区分普通食品和特殊食品,促进消费者认知保健食品的功能作用,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前期检查发现,绝大部分超市经营者对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的知识不甚了解,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加之保健食品种类少,出现未设立保健食品专区,或保健食品提示牌不显著的情况较为普遍。保健食品标注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强烈,很难引起消费者注意,容易被“忽悠”。针对上述问题,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城南分局多轮次对辖区超市经营者普及保健食品知识,提出保健食品经营规范要求,及时督促超市负责人加贴提示牌,标注警示语,让公众“明白消费”。

下一步,高邮市市场监管局城南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食品销售经营单位检查力度,严格排查隐患,营造良好的保健食品市场环境,保障百姓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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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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