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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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纳入监管工作重点 鼓励举报食安违法行为

2018-11-12 15:14:00 来源: 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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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近日,衡水进一步强化全市学校包括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市食安办、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将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学生托管的食品安全管理纳入监管工作重点;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全面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食品经营条件,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对已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重点查看经营场所、经营项目、设施设备、食品容器工具等是否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保持整洁;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清理或规范。

他们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及食品和原料库房,重点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召回、下架退市食品;加大对学生喜食的热销食品、保质期较短的易变质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特别对“五毛食品”“一元食品”等实施重点检查和监督抽验。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两超一非”食品、进货渠道不明及索证索票不全的食品、三无食品、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其经营者,坚决依法查处,并坚决取缔无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和学校、幼儿园门口100米范围内经营的食品小摊点。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他们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充分发挥“12331”等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和学生家长投诉举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衡水教育部门加强了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督察,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各中小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巡查工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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