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
3M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新闻中心 > 法规标准 >

质检总局强调:企业生产新资源食品应办理食品生产许可

时间:2010-07-20 12:08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
7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复函重申,企业生产新资源食品应申请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 复函指出:根据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新资源食品应当经卫生部批准。此外,企业申请新资源食品生产许可时,应提交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的工艺、质量标准、使用范围等
杂志专区          7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复函重申,企业生产新资源食品应申请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

    复函指出:根据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新资源食品应当经卫生部批准。此外,企业申请新资源食品生产许可时,应提交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的工艺、质量标准、使用范围等相关资料,以及按照《》的要求提交生产新资源食品执行的标准等相关材料。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已批准的新资源食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撤回已批准的食品生产许可。对于新资源食品中,属食用农产品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

    食品伙伴网提醒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报批、审核以及生产许可手续,合法生产经营。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视频中心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2年11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2-09
2012-08
2012-07
更多>>
  行业展会
仪器设备展
 友情链接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