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过,网民表示,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对食品是否过期的辨别能力比较有限,对于这类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监管部门亟须强化相关监管力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署名“小黄瓜的妈妈”质问说:“政府部门没有惩戒吗?怎么一个企业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曝出这样的丑闻?如果屡次败露、屡次违规,说明违法成本太低。如果蒙牛的行为是中国企业的通常做法,监管部门真要好好打打自己的板子了。”
“天漄劵愙”的微博说,“既然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一次,那就代表着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只是我们还不知道罢了。另外,一次事件的发生足以证明蒙牛的内控存在重大缺陷,人员素质存在重大问题。这样的企业,必须要对广大的用户有个交代;相关监管部门,也必须要对公众有个交代。”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