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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协议应“敲定”食品安全权责

时间:2011-10-18 16:00来源:新民晚报 浏览次数:
金秋十月,婚宴举办进入高峰期。鉴于大型婚宴食品安全风险较高,为防止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上海市食药监管局昨天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警示,提醒市民在举办婚宴时注意规避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指出在签订婚宴协议时应明确敲定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市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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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十月,婚宴举办进入高峰期。鉴于大型婚宴食品安全风险较高,为防止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上海市食药监管局昨天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警示,提醒市民在举办婚宴时注意规避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指出在签订婚宴协议时应明确“敲定”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市食药监管局提醒:市民参加婚宴就餐,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菜肴;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食药监督部门举报(电话962727),以便得到及时调查取证,避免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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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2年1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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