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条件还要求新上的加工企业日处理原料乳能力须达到200吨以上,并且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0公里以上;另外,新上加工项目或者企业选址须在交通方便、有充足水源的地区,不得建在受污染河流的下游,而且周围2公里范围内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没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污染源等。
准入条件将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admin)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 ![]() |
|
|
![]() |
![]() |
|
![]() |
液乳企业须全部使用生鲜奶原料
时间:2008-03-25 11:12来源:* 浏览次数:
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了《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规定奶粉企业使用生鲜奶原料比例须超50%,液体乳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乳必须全部使用生鲜牛羊乳(复原乳除外)。 该条件还要求新上的加工企业日处理原料乳能力须达到200吨以上,并且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0公
![]() 该条件还要求新上的加工企业日处理原料乳能力须达到200吨以上,并且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0公里以上;另外,新上加工项目或者企业选址须在交通方便、有充足水源的地区,不得建在受污染河流的下游,而且周围2公里范围内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没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污染源等。 准入条件将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分隔线----------------------------
|
![]() |
|
![]() |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