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食安中国网,今天是,2025年7月3日星期四(鼠)农历
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技术前沿 > 添加剂类 >

中国对原产欧盟马铃薯淀粉进行倾销复审调查

时间:2010-04-20 09:39来源:网易财经 浏览次数:
2010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2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 淀粉 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11081300。 此次期中复审调查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即于2011年4月18日前结束。 商务
电子杂志          2010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2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11081300。

    此次期中复审调查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即于2011年4月18日前结束。

    商务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及《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的规定,对欧盟生产商和出口商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重新作出认定,并计算适用于欧盟出口商和生产商的倾销幅度。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曾于2007年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为期5年、税率35%的反倾销税,这是中国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第一起涉农产品反倾销案。

    进口马铃薯淀粉广泛使用于我国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膨化食品火腿肠、婴儿食品、低糖食品、果冻布丁等产品。欧盟是全球马铃薯淀粉年产量最大的地区,而亚洲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地。

    商务部在2006年2月6日发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立案公告,去年8月初曾裁认定存在反倾销,确定的税率在35%-57.1%。经调查,商务部终裁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中国马铃薯淀粉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荷兰、德国和法国的3家公司获得了17%-18%的优惠税率外,其他欧盟公司都将被征收35%的普遍税率。

    据悉,欧盟进口到中国的马铃薯淀粉到岸价远低于生产成本,国内企业受其压制,被迫以低于成本20%-40%的价格出售。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胜诉特使这些企业直接受益。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5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