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增俊在“首届中国水产品批发商峰会暨2010舟山海产品采购对洽会”上说,首先,对商品可追溯系统中追溯对象的认识存在误区。只局限于对产品本身质量、品质的追溯,未追溯产品数量、完整性、卫生等安全方面的信息。
其次,对追溯目的的认识存在误区。只局限于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未明确要以找到和追究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为目的。
再次,对追溯方法的认识存在误区。过于追求高科技手段,如建立网络追溯、耳标佩戴等,导致农产品价格“被抬高”。
最后,对追溯角度的认识存在误区。目前主要从政府如何监管规范角度倡导建立追溯系统,没有重视作为商品供应链主体的企业或个人参与追溯系统的需求,使他们愿意参与、易于参与。
马增俊认为,建立商品可追溯系统,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共同推动,可采取建立试点方式逐步推进。以水产品行业为例,可以在政府支持下,由具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在鱼、虾、蟹等水产品重点产区选出产品可追溯市场(试点)单位,再由这些市场选出产品可追溯批发商(试点),自下而上形成一个统一的水产品可追溯系统。此外,对试点单位必须建立强制退出机制。
首届中国水产品批发商峰会暨2010舟山海产品采购对洽会于5月14日至15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召开,全国大中型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水产品批发商等100多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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