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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里有瘦肉精,豆腐里(粉条,蜜枣等)有吊白块,大米里有保鲜剂,小麦粉里有滑石粉、增白剂,鸡肉里充斥抗生素……一方是不法厂商往食品里添加添加剂赚取黑心钱,一方是司法机关频出重拳严厉打击。11月15日,市法院刑二庭法官边锋告诉记者,对往食品里违法添加非食品类添加剂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法院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给予重判,而且一律判实刑,绝不宽容,让制假者受到严惩。
加工食品啥都敢“加”
今年初以来,全市法院共宣判了46件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其中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19起案件。记者翻阅判决书发现,犯罪动因全是因为食品生产者或是销售者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了非食品添加剂。
他们究竟往食品里添加了什么,也让记者大开眼界。比如使用火碱(氢氧化钠)给羊头、羊蹄褪毛,为提高产品外观“品相”,使用双氧水(过氧化氢)浸泡羊蹄;在用豆粕生产豆腐皮时,掺入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在海参加工过程中添加工业火碱;用工业甲醛、工业碱、工业盐加工生产牛板筋;在黄喉的浸泡液中加入了工业原料火碱及过氧化氢。边锋说,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使生产出来的食品色泽度更好看,利于销售,或是降低了生产成本。
非法添加全都定罪
记者注意到,往食品里添加非食品添加剂,还大有发展成行业潜规则之势。比如在毒海参案中,生产者通过火碱发制、增水剂保鲜的方式把海参做得很大,产品外观鲜亮、形状饱满、肥大、光泽好。但经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工业火碱的成份为氢氧化钠,含量94.2%;浸泡液检验pH值为9.53。食用这样的海参将对人体的健康产生危害。但是生产者却在庭审时辩解说,“整个市场里都这么干,为啥只抓我啊?”
边锋说,一些人并没有意识到非法添加非食品类添加剂的法律后果,并把它形容为行业潜规则。其实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也从来不会因他们是“法盲”和“无知”者,就会宽恕或赦免犯罪。对生产者来说,只要他们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了非食品添加剂,不管生产出来的成品是否有毒有害,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所以执法者只要检测添加剂是否有毒有害,就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量刑从严 打击从重
边锋说,目前市法院掌握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判罚尺度是,坚持高压态势,违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一律判实刑,像毒豆芽等案,如果区院要判缓刑,须到市法院请示指导。记者了解到,目前区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罚中,最轻的也是拘役,以有期徒刑一到四年居多,没有缓刑。
边锋强调,对于构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犯的行为也要依法打击:一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食品安全犯罪,而居间介绍、提供帮助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三是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而受雇佣参与生产、销售等犯罪活动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现在生产者雇佣的小工被判刑的也有几起了。所以打工者也要注意,不要给涉假老板打工。
两节就要到了,边锋奉劝不法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不要再随意添加非食品类添加剂,因为这是犯罪行为,不要因此到看守所里过大年。
警示语
一些人并没有意识到添加非食品类添加剂的法律后果,把它当成行业潜规则。其实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也从来不会因他们是“法盲”和“无知”者,就会宽恕或赦免犯罪。
案例集纳
孙志业、王杏丽在大东区文官街道木匠村开设黑加工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火碱(氢氧化钠)给羊头、羊蹄褪毛;为提高产品外观,使用双氧水(过氧化氢)浸泡羊蹄,孙志业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王杏丽拘役一个月零十八日,并各处罚金5000元。
刘成、齐佳香、齐佳增租用于洪区沙岭街道繁荣村一房屋,在用豆粕生产豆腐皮时,掺入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并销售。刘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齐佳香有期徒刑一年,齐佳增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贾富深、张影、王政山在大东区南卡门路附近车库内,在海参加工过程中添加工业火碱。张影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贾富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王政山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荆伟振、祁铁闯、王百忠在于洪区造化街道大方士村,在明知工业甲醛、工业碱、工业盐等非食品添加剂有害的情况下,仍使用上述有害物质加工生产牛板筋九万余公斤。荆伟振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祁铁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王百忠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练前富在皇姑区嫩江街15号1-1-3室,在黄喉浸泡液中加入了工业原料火碱及过氧化氢,并销售他人。练前富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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