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阳县政府于2012年10月提出开阳富硒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过市质监局资料审查把关、分管领导联合知识产权局和科技局等相关部门领导进行实地考察,并深入当地企业进行调研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夯实申报基础。市质监局于2012年11月正式向省质监局推荐开阳富硒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今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受理公告,7月26日开阳富硒茶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现场审查,12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开阳富硒茶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予以公告。
“开阳富硒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对提升开阳富硒茶的知名度、增加当地农民收入、促进开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