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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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追溯来源 肉菜不得上市

2014-12-16 09:29:46 来源: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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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迎来新进展。12月15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已制订《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维护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明确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肉品专卖店、超市及学校、酒店、医院等节点单位成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维护运行和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今后,南昌市将逐步做到无法追溯来源的产品不允许上市,上市的都可以追溯。

  据了解,南昌市将成立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办公室。流通追溯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为市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第二层次为县(区)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第三个层次是由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组成的流通节点子系统,包括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肉品专卖店、团体消费单位(是指学校、酒店、医院等肉菜使用单位)等6个流通节点子系统。

  屠宰场建立覆盖生猪(牛)进厂、屠宰、检疫、检验及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的全程信息管理,达到对屠宰环节的信息追溯要求。

  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肉菜进场、检测及交易等关键环节的全程信息管理,达到对批发(配送)的信息追溯要求。

  农贸市场对肉菜进货验收,与肉菜流通服务卡对接,在零售终端主动生成进货信息,并与溯源电子秤实现信息对接,最终通过零售凭证输出。

  肉类专卖店以交易凭证管理为核心,以PDA(即掌上电脑)为传输手段,以进场确认为保证,对进场出场产品进行信息录入,实现销售可追溯。

  超市以进场确认和交易凭证管理为核心,电子秤打印的小票上追加追溯码,实现销售可追溯。

  团体消费单位通过对肉菜进行索证验货,与肉菜流通服务卡信息对接后,在团体消费追溯子系统生成进货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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