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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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7岁男孩吃“五毛食品”口吐白沫躺进医院

2015-05-26 16:04: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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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岳阳市东茅岭的徐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222119,说她7岁儿子在放学时,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商店买了一包“脆皮炸鸡”的零食吃,引发了食物中毒住进医院。目前,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徐女士的回忆,5月18日中午,她接孩子放学时,孩子就在学校附近的商店选了一包名叫“脆皮炸鸡”的零食,“当时吃完,回家就不说话,特别的安静。”徐女士觉得不对劲,“我就叫他,他说心里不舒服,结果突然口吐白沫,我吓傻了,马上送往家附近的市一医院。”经检查,医生要求立即抢救,并诊断为食物中毒。

    

“当天他并没有吃其他的食物,出现食物中毒应该与在学校旁边买的一包5毛钱的零食有关。”徐女士随即将情况向工商部门投诉进行维权。接诉后,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区分局巴陵大桥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立即到该商店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要先把食物进行化验,确定食物有问题,才会让该商店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食品还在检测之中。

    

工商部门表示,针对学校周边这样廉价零食并没有适合的办法,希望家长能够平时加强对孩子的卫生教育。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索要发票或保留购物凭证;如发现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向当地工商及卫生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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