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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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食品安全不能“节期紧,平时松”

2015-09-28 09:27:31 来源: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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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本,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利益和百姓福祉。忽视食品药品安全,甚至屡屡出现事故,不仅是责任意识的缺失,而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大犯罪。对此,任何时候都不可麻痹大意和掉以轻心,更不可“节日紧、平时松”。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并旗帜鲜明地纳入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今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修订通过了“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自10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法律首次明确了“可追溯”和“实名制登记”两项重要规定,使消费者可依法连续追偿。这也意味着食品安全的追溯,已经成为法定条款,同时明确了消费者在网购时的权益和维权办法,给食品安全穿上了法治护服,让那些肆意侵吞消费者利益的不法企业和不法之徒难以藏身。

  食品安全重泰山,百姓利益大如天。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把住病从口入关,就是保护和呵护百姓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于释放社会生产力和凝聚社会正能量,对石化改革开放、加快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和历史意义。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头号民生工程和幸福工程,牢牢抓住不放、越抓越紧、越抓越严,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切实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机制。要像生态文明建设一样,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究。要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法制教育,让食品安全法深入民心,不断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不仅要吊销营业执照、坚决关闭取缔,同时要依法给以严厉经济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重大节日期间,是各种农产品和副食品集中上市的销售旺季,很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问题无时无刻不在,保证百姓舌尖安全,我们不能只注重节期安全,要把力量下在日常,做到时时刻刻严阵以待,有备无患,防止节日一过便死灰复燃。

  农村是食品消费的广阔市场。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逃避检查监督,每逢节期,就把大量的伪劣假冒产品从城市运往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和沿海农村去肆意贩卖和兜售,谋取不义之财,坑害农民利益。因此,要把食品药品安监的触角要农村延伸。食品药品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实施重拳出击,千方百计堵塞“安监漏洞”,消灭法治盲区,人城乡人民群众购买放心、食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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