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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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需标注“转基因”

2014-07-04 09:25:30 来源: 中国包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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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餐桌上常见的豆浆、豆腐、香干、腐竹等豆制品食品卫生安全将更有保障了。《深圳市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昨日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
 
  《规定》特别指出,对“转基因豆制品”在包装的显着位置上,必须依法进行标注,并且对“转基因”三字的文字高度依据包装面积大小不同分别进行要求,力求醒目。
 
  强制要求“转基因”
 
  《规定》适用于深圳市内豆制品生产、销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并加大了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豆制品包括豆腐、豆浆、豆腐干、油豆腐、干豆腐、腐竹、豆腐脑等。
 
  为了让市民买到更放心的豆制品,《规定》还对豆制品的包装及标识进行了严格要求。《规定》称,除现制豆制品外,在深圳生产及销售的豆制品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和附加标识。包装形式分为预包装和简易包装两种。
 
  同时,标识要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这意味着届时裸装和无食品标识的豆制品将不再允许在深圳销售。
 
  最令市民关注的是,《规定》要求转基因大豆制品必须在包装上进行醒目标注。《规定》称,使用经农业部门批准的转基因大豆生产豆制品的,应当在包装的显着位置依法进行标注,并对“转基因”三字的文字高度进行了强制要求。
 
  据了解,目前深圳豆腐供应总量约为每日大豆投入量200吨,本地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接近30家,每日大豆投入量约为100吨,其余100吨主要由东莞、惠州等周边城市供应。
 
  截至去年底,深圳豆制品生产环节抽检合格率从约40%提升到93%,餐饮环节抽检合格率现已达95%,流通环节抽检合格率相对较低,但也从当年的约30%提升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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