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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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食品能不能吃?

2014-11-17 15:03:09 来源: 老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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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经常可以在超市里看到“买一送一”标签的特价食品,这些被捆绑销售的食品里,常常包含着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我们称之为“临界食品”。不少节俭的老年人往往只被便宜的价钱所吸引,而在忽略了食品保质期的情况下就将商品买回家。

  但临界食品到底还能不能吃?购买临界食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带着一系列的问题,记者采访到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赵泳谊。

  指导专家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 赵泳谊

  记 者 陈晓琨 通讯员 潘英媛

  临界食品安全性有待商榷

  记者了解到,产品的保质期是指由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最佳食用期,它一般标注在具有限时使用时间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但保质期并不是识别食物产品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食品可能由于存放方式、环境等问题而过早变质。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赵泳谊指出,食品的存放条件对于食物的质量至关重要。保质期通常是针对该类食品的相关适宜存放条件而制定的,如在普通饼干的包装上,我们可看到“贮藏方法:避免日晒,存放于阴凉干燥处,开封后请尽早食用”等字眼。也就是说,如果饼干被存放于一个日晒严重、温度偏高,或潮湿的环境里,它的实际保质期就会比包装上预设的保质期大大缩短。而食品的包装完整与否,也是一个衡量食品质量的重要标准。包装缺损的食品很容易受潮或滋生细菌,安全性相对较低。对于已开启的食品,其保质期亦将会缩短。所以,食品开启后应尽早吃完,避免发生霉变。

  而且,食品中的防腐添加剂的化学稳定性也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减弱。换句话说,食品出厂越久,质量就越不能保证。老年人在购买临界食品时,必须审慎考虑食品的安全性问题,能不吃就尽量不要吃。

  对临界食品要“望闻问切”

  赵泳谊表示,虽然并非所有的临界食品的质量都会出现问题,但出于经济条件的考虑而选择购买临界食品的老年人,在食用临界食品前最好要做好以下四步:

  第一步是“望”,即在食用临界食品前,要看清楚食物的颜色、形状等是否与正常情况下一样,若发现食品上出现斑点或不明原因的变形,就不要继续食用。

  第二步是“闻”,在食用前要闻清楚食物的味道。如果食品上带有“哈喇味”或馊味就要立刻丢掉。

  第三步是“问”,部分老年人视力模糊,看不清食品包装上的字样,所以在不确定食物具体食用日期或标准存放条件的情况下,最好先向视力良好的家人询问清楚食物的具体信息,以免误食过期食品。

  第四步是“切”,老年人在食用临界食品前,应摸清楚食物有否出现受潮或分解渗液的问题。如果发现食品异常潮湿,也应尽快丢掉。

  不过某些已经变质的食品,其表面性状与新鲜食品差别不大,有时候用“望闻问切”也未必能发现问题,但往往其内部已滋生了大量有害病菌。老年人进食细菌超标的食物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如果症状太严重,建议患者尽快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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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界定临界食品?

  目前,只有北京海淀工商分局出台的《食品经营管理规范》中对“临界食品”有了明确界定: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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