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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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主城区7月1日起禁止活禽经营、屠宰

2015-03-18 10:17:07 来源: 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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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一菜市场销售的活鸡。资料图记者 陈栋 摄

  7月1日起,主城区(四街道五环路以内范围)各经营场所将禁止活禽经营、屠宰(市政府审定的活禽零售市场和集中屠宰场(点)的活禽经营、屠宰行为除外)。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明确上述变化。为进一步加强禽类疫病防控,保障家禽肉品质量安全,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东莞决定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

  会议提出,从2015年7月1日起,在主城区范围(具体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五环路以内区域)农贸(肉菜) 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等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市政府审定的活禽零售市场和集中屠宰场(点)的活禽经营、屠宰行为除外),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会议还提出,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实施区域内现有农贸(肉菜)市场分别确认保留1个可零售经营活禽的农贸(肉菜)市场。

  “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到底将如何上市运作?方案给出了最新的明确回复,两种上市模式同时试行,即上市模式为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直接配送和由生鲜家禽产品经营户委托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屠宰后上市两种模式同时试行。

  声音

  要从为群众生命健康负责的高度,严格落实省政府要求部署。各部门要尽职尽责,提供支持指导;各街道要按照属地原则,加强管理,认真执法。

  各有关部门街道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群众、经营者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同时,要做好前期准备,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确保食品安全

  ——会议就禁止活禽经营、屠宰工作做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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