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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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实施,给我们带来什么

2015-10-16 09:32:03 来源: 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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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1日,因“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而被誉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了。那么这部法律到底“严”在哪里?对闽北老百姓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对此,13日,记者走访了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家对“食品安全追溯”这个词应该不会陌生,闽北一些大型或出口型食品生产企业已经使用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系统,但大部分小微企业却未做到这一点。这些小微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生产的食品种类丰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针对这种情况,我市结合新《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用简单、符合企业现状的考核指标对其进行监管,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要求每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要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系统。

  在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前,我市召集各县市相关企业,探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系统如何落地闽北,并发布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系统试行监管办法,该办法的监管范围涉及企业的原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以及产品出厂检验和销售。该办法适用于各种小微型企业,监管项可根据不同企业不同的产品进行微调,企业若有更严格的追溯系统可自行选择。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科长居斌则表示,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食药监部门将对生产经营者进行责任约谈;食药监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隐患的,本级政府可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隐患的,上级政府可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目前,闽北已有5家不合格企业被约谈。

  “食品生产环节,不少大问题的出现源于放任小问题,新法制定的约谈制度加强了监管者和生产者的沟通、联系,为的就是把问题扼杀在源头。”居斌说,虽然新《食品安全法》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但具体的实施条例国务院尚未出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则配套出台了一部分部门规章,新《食品安全法》所带来的变化还要等具体的实施条例出台后才能显现。虽然如此,但常见的微信号里匿名叫卖土特产、婴幼儿奶粉以配方升级为噱头肆意涨价、保健食品声称药到病除等都已明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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