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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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5-11-13 09:22:03 来源: 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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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世界卫生组织在京召开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国际研讨会,质检总局,卫生计生委,欧盟代表团,美国、德国、瑞典、西班牙、波兰、希腊、罗马尼亚、斯洛伐克等国驻华大使馆,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协同创新中心,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等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今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并已于10月1日施行。为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务院决定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交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牵头起草修订草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会上提出,中国特别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要积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在法治,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食品安全问题的立法和决策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围绕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实际;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中,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破解食品安全治理难题的制度措施,深入吸纳借鉴此次会议的研究成果。

  相关专家还就“美国食品现代化法案的预防控制原则”、“德国网络销售食品的法律监管体系”、“瑞典食品安全检查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创新手段的国际最佳实践”、“食品追溯和召回的国际指导方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的理念和思路”、“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负责人表示,会议聚焦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与会专家围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的重点问题都做了精心准备,深入介绍了国内外食品安全治理经验,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观点新颖,资料详实,将有助于增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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