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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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有无保险可为企业分担责任?

2019-04-25 11:17:5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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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秋云 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

近日,三全水饺感染非洲猪瘟病毒事件再次引发了众多食品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关注。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周燕芳提出“国内市场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不足10%,建议加大强制力度”。那么,如企业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发生类似三全水饺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食品安全事故其能否帮助食品企业减少损失?购买该保险的手续是什么?有无购买的必要性?笔者将尽可能地解答以上疑惑。

关于食品安全责任险

1 什么是食品安全责任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满足一定条件的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投保后,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一种商业保险。

2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条件有哪些?

①该保险对企业的生产规模没有要求,但生产规模越大,保费越高;

②投保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

③投保企业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④投保企业必须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询问;

⑤投保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防止生产或销售不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防保险公司拒赔。

3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利与弊各是什么?

利:首先,最明显的有利之处就是当出现可理赔情形时,食品企业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来降低损失,缓解事故处置压力;其次,越来越多的招、投标单位将“是否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作为加分项目,这有利于食品企业的业务拓展;最后,如购买了该保险,可在外包装上加印类似“本产品由中国XX保险有限公司承担质量责任保险”的宣传标语,有利于品牌的建设与推广。

弊:首先,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增加了企业的财力负担;其次,不同于英、美、法等国家保险制度的设计目的,我国保险公司通常将“拒赔”作为主要应对工作,导致企业实际索赔较难;再者,食品安全事故与理赔的前提条件往往难有证据证明两者关联性较大;最后,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来看,似乎还没有非常充足的司法实践来保障企业的索赔权利。

4 保险费用是多少?

目前,几乎所有的财险公司对食品安全责任险均有布局,保险费为投保企业在保险期间内的生产、销售额或营业收入与保险费率的乘积,保险费率一般在0.2%~0.32%之间。例如,某保险公司的承保方案中,年度营业收入200万元左右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保险费用为6400元/年,保险公司即按照以下限额赔付:年度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此外,每家财险公司的费率和赔偿限额可能不同。

5 公司生产经营多种类产品,每种产品是否应分别投保?

不需要。

6 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主险的保障范围有以下几类:

①生产过程因疏忽或过失导致的食品污染,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致使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或感染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进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

②被第三方恶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导致的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

③法律费用;

④精神损害赔偿。

7 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拒赔?

发生下列3种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

第一,投保企业自身的过错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无证生产经营;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生产经营;

③超许可经营范围生产经营;

④在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生产经营;

⑤使用劣质的、未经批准使用或明令禁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或包装材料;

⑥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类为原料;

⑦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为原料;

⑧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⑨雇佣患有消化道传染病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⑩采购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⑪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由于遭受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放射性污染等)而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三,一些损失不被包含的赔偿范围,如食品本身的损失、任何性质的罚款等。

8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要办理哪些手续?

①联络意向保险公司;

②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投保企业主体资格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产品类型信息、产品合格信息及预计销售额等;

③保险公司向投保企业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企业配合告知;

④保险公司预估保险费用;

⑤达成合作意向后填写投保单,然后签订保险合同,最后支付保费并开具发票。

目前,国外食品安全保险的发展已较为成熟,其在欧美市场已成为一种被企业普遍接受的保险,在某些地区,是否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甚至已成为食品是否合格的标志之一。因此,食品安全责任险应当受到国内企业的重视。

法律知识延伸

据了解,早在2013年修订《食品安全法》时,国务院法制办就提出增加“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该保险类似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投保的险种。虽然最终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但各界学者、法律人士均不断呼吁要构建“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可见这将成为食品企业不可忽视的趋势,食品企业应当提前预见这一趋势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并及时学习、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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