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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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天然矿泉水检出溴酸盐超标,巴马丽琅发声明

2021-07-15 17:18: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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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期)。其中,通报了1批次无锡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7月13日,“巴马丽琅”矿泉水所属公司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针对不合格问题发布了声明。

声明称,事件缘由是今年四月份,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无锡欧尚超市抽检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2020年12月4日生产的“巴马丽琅”品牌普通装500ml饮用天然矿泉水,检测结果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了解,溴酸盐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中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的检出值应小于0.01mg/L,而涉事批次巴马丽琅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6mg/L。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时,水中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盐。

巴马丽琅在声明中表示,公司接到巴马县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将此批产品全部召回,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该批次产品送到广西和深圳相关检测部门再次检验后发现是合格的。公司也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检,后又被告知复检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此事件,公司本着质量问题决不能有万分之一漏洞的原则,决定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升级以整改:一是在水处理工艺上,将原来的曝气混合杀菌方式升级为射气混合杀菌方式,降低臭氧摄入量,有效降低溴酸盐的形成。二是调整生产管理结构,将水处理车间由原来的生产部门管理调整到技术部门管理。三是加强生产自检频次,由原来的每小时抽样一次,提高至每半小时抽样一次,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四是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增加第三方权威机构的送检频次,落实月检和对外公布检测结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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