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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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南县市场监管局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行动

2022-03-07 11:21:00 来源: 沂南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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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放心消费创建,提升消费环境,优化消费生态,释放消费潜力,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临沂沂南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线下实体店发起了“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倡议,积极推进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动。

突出重点,商家自愿。重点突出君悦东方等大型超市、蘑菇街等商品交易市场、旅游景点等经营者集中场所的实体店,突出发挥市场开办者的作用,落实主体责任,推行无理由退货行动。坚持“商家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以实施无理由退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公示“山东省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且公示的退货条件不得存在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贵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商家实行无理由退货应坚持“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细分退货品类,对某一个、几个或所有品类实施无理由退货;细化退货时限,根据商品不同属性实行退货时限差异化;细化退货流程和条件,确保退货规范化便利化;积极探索大型商超、跨区域连锁、厂方直营店开展异地、异店退货,逐步建立生产与流通同步、线上与线下“厂商一体化”新型无理由退货机制。

加大宣传,强化示范。加大无理由退货制度及示范单位的宣传,提升经营者认同度和消费者体验感,县局适时选取行动快、效果好的区域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并组织重点对象对标学习。积极鼓励开拓创新,对探索建立异地异店、线上线下、多渠道等新型退货机制的商家,给予一定的鼓励支持,提升商家积极性。

(贺可山 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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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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