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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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商河市场监管在行动

2022-11-16 13:38: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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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同时扎实做好迎接2022年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迎查工作,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售酒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校园周边售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做实做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执法监管。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内无售酒网点。其中,50到100米内仍在合同期、迁移确实存在困难的,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的警示标识或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标志,同时在事实上没有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管、现场问询、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校园周边售酒问题的整治力度,要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志牌。

广泛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合力。向食品经营者普及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酒类产品。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禁止向未成年售酒”列入常态化监管内容,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制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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