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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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包子中添加过量泡打粉黑心商家获刑罚

2014-09-01 14:15:39 来源: 驻马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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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子几乎是消费者每天都能吃到的食品,就小小一个包子都不会让消费者安心的食用,食品加工者为了更多的追求经济利益,在包子中过量添加泡打粉。 8 月 12 日 ,遂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潘某及其丈夫在遂平县文城乡马庄村经营了一家“天津鸡汁汤包”店,在经营期间,潘某在生产制作包子时过量添加泡打粉,并对外销售。今年5月7日,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潘某经营的“天津鸡汁汤包”店内进行监督抽检时,对该店所制售的包子进行了采样。经洛阳市黎明化工研究院化工新材料检测中心检测,包子皮样品中铝的残留量严重超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铝的残留量标准限量。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制作食品过程中,过量添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并将制作的食品予以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潘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原标题:包子泡打粉添过量 黑心商家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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