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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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食品小作坊” 守护“舌尖大安全”

2015-10-09 13:39:29 来源: 中国食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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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纪实

  走进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农家香食品厂,干净整洁的生产车间内几台米粉制造机器正有序地运转着,十几个戴着安全帽的工人正熟练地忙碌着,白亮的墙壁上悬挂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楚地记载着食品添加剂管理、生产加工环节控制、质量管理制度等……从规模小、条件简陋的食品小作坊摇身变为安全规范的精品加工厂,农家香食品厂只用了半年多时间。这些变化,是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优”字当先,服务高效化  “想不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核准证,我多年愿望终于实现了。有了这张‘身份证’,以后我就可以底气十足签订单了,我们企业也可以光明正大迈开步伐了……”农家香食品厂负责人郑国雄激动地说到。原来,小郑说的核准证指的就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农家香食品厂核准证是荔城区第一张以生产经营米粉为主的小作坊核准证。截止今年7月28日,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已给辖区5家米粉、1家豆腐生产经营小作坊颁发了许可证,占莆田市小作坊办证总数的66.67%。

  据介绍,荔城区黄石、新度两镇是兴化米粉、腐竹、豆腐等传统工艺食品生产加工之乡,荔城辖区共有此类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95户,大多是家族传承企业,由于食品生产许可标准高、小作坊加工场所简陋、业主办证意愿不高等种种原因,与农家香食品厂一样,这些小作坊多年处于无证经营状态,也面临“尴尬”发展境地,小作坊的食品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由于没有许可证,好不容易谈下来的大订单黄了,产品也进不了超市,散卖价格太低了……”回忆多年来的经营经历,小郑表示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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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现场指导米粉小作坊业主填写许可证申请材料

  为了改变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脏、乱、差”的现状,也为了传承传统食品生产工艺。早在去年7月新组建初,荔城食药监分局就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将小作坊专项治理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头戏,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摸查,掌握小作坊的数量、产品种类、基本条件、质量安全状况等情况,并举办多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培训,做好规范建档、监督抽检等前期准备工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该局选择已纳入《莆田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管理的6家小作坊作为办证试点,专门成立帮扶小组,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向小作坊派出了指导员,变事中服务为全程服务。指导员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办法》等要求,在厂房布局、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安装等方面手把手、面对面指导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如指导小作坊将加工区与生活区按照保障食品安全要求相隔离、将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进行清洗消毒、配备消毒杀菌设施等,并建立与所生产加工食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等,如实记录原辅材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及过期食品处理、批发销售等台帐。在该局指导下,6家小作坊均顺利通过现场核查。

  “严”字当头,监管常态化  据荔城食药监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监管部门按照地方主导、宽进严管、鼓励创新、社会共治等原则进行分类整治:对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证的小作坊,责令其在整治期间完成取证,逾期未取证的依法予以查处;对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小作坊,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对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其他小作坊,加强日常检查,督促规范生产,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今年年初,该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连续查处了两起小作坊未经许可从事米粉生产加工案件,对两家无证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依法分别作出罚款13000元、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搅拌机、差速箱、电机、塑料包装袋等设备和原料的行政处罚。经查,两家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厂房简易、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陋,在执法人员检查时,经营者正从事米粉生产加工,却无法提供米粉生产加工许可相关审批证件。同时,执法人员发现两家米粉厂使用的米粉塑料包装袋未标明生产者名称、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或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编号等事项,也未标明“小作坊食品”字样。执法人员依法对两家米粉厂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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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正在荔城区陇西米粉加工场现场指导  

今年,该局围绕城区、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集聚区等重点区域,采取源头查处与市场倒逼相结合方式,从生产环节查处无证生产小作坊同时,禁止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经营使用无证的小作坊食品,进而倒逼小作坊取证。共办理食品小作坊违法案件4起,有力消除了安全隐患。

  “引”字为本,发展规范化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要想从根本上改变食品小作坊“规模小、数量多、分散广泛、条件简陋”现状,关键还是要引导食品小作坊业主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来共同治理。

  在专项整治中,荔城食药监分局采取树立正面典型与查处取缔条件恶劣、安全隐患大的负面典型双管齐下同时,积极指导黄石镇米粉行业经营户成立行业协会,促进米粉行业健康发展。该局草拟荔城区食品行业协会章程,行业协会下设米粉、腐竹、豆制品、烘烤制品、饮用水等分会,章程规定行业协会的名称、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及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等内容,组织辖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大型商场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开成立协会座谈会,充分征求意见。下一步,该局将指导行业协会按照行业协会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目前,黄石米粉行业协会已吸纳成员25家。

  “我们已与荔城区食安办、中国人保财险荔城支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荔城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辖区已有6家食品生产企业顺利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下一步将在辖区特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引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同时,我们今年正在建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和小作坊信用体系试点,力争通过规范建设,形成一批条件具备、质量保证、规范加工、体现地方特色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并通过示范引导,为食品小作坊搭建规范化生产经营的平台,引领和推动辖区小作坊进一步规范生产、健康发展,提升食品安全质量保障水平。”荔城食药监分局陈鸿霖局长向笔者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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