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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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食品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

2014-09-17 09:13:44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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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走访超市时发现,印象中涉及面颇为广泛的儿童食品品种其实并不多。特别在休闲食品货架上,虽然外观卡通,取名可爱的食品种类丰富,但绝大多数都没有标注为“儿童”食品。“有一些食品不一定是有限定年龄的,只不过用漂亮的外观吸引人的购买,当然也十分吸引孩子的目光。”

  对于标注了“儿童”的食品来说,王斌建议,家长依然不要忽视查看配料和营养成分表。事实的确如此。

  在榨菜货架上,红山牌“方便榨菜丝”旁赫然陈列着同品牌的“儿童方便榨菜丝”,售价相当。但通过查看配料表发现,方便榨菜丝配料包括榨菜、食盐、辣椒、芝麻油、味精、香辛料;而儿童方便榨菜丝除了没有辣椒、香辛料外,还增加了白砂糖以及柠檬酸、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等食品添加剂。此外,查看主要营养成分表发现,每100克此两种榨菜丝,所提供的能量及钠含量完全一致。

  王斌认为,和其他儿童食品相比,“儿童酱油”的性价比更低。记者在超市中发现,禾然儿童有机酱油和禾然有机酱油,容量均为160毫升,但是前者的售价是后者的2倍。查看两种酱油的营养标签,发现无论原料、质量等级、质量标准完全一样,只不过营养成分表存在区别,儿童有机酱油每10毫升含热量31 千焦,蛋白质1.0克,碳水化合物0.8克,钠523毫克;有机酱油每15毫升含热量60千焦,蛋白质1.4克,碳水化合物1.7克,钠914毫克。换算为同等容量的酱油,无论热量还是钠含量均相差不大,所差比例在20%左右。“为这略低一点的钠含量,多付出一倍的价格,我认为不值。”

  此外,市面所售的儿童肉松,因其质地较为松软,易于幼儿食用而广受家长欢迎。从1岁以下幼儿饮食不加盐的角度看,肉松应强调为1岁以上儿童食用,但是儿童肉松的包装袋上却显明标注了“适用于6个月以上儿童”。过早给幼儿食用肉松,虽然不会对生长发育产生太大影响,却直接能导致孩子的口味重,为未来的身体健康埋下隐患。

  营养推荐:

  儿童食品无标准为国际通行设定标准不如家庭营养普及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韩军花表示,我国目前婴幼儿产品标准的范围涵盖3岁以下婴幼儿,3岁以上儿童由于食物多样以及消化吸收能力增强等因素,需要让其摄入多样化、平衡的膳食,因此各国都没有专门的标准。

  为避免儿童过多食入不健康食品,目前国际的做法是从儿童食品的广告做起,如食品广告不能在幼儿园、学校附近投放,一些高盐、高脂肪产品不许针对儿童。另外,科学的膳食指导和对父母营养知识的宣教也是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已经发布了《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有专门针对儿童的建议,《儿童青少年零食指南》也对家长选择食物做了指导。

  “与其呼吁标准设定,不如教会消费者如何为孩子挑选健康零食,对孩子进行食育教育,让他们爱上天然食物。”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郭晓薇也提出,目前市场供应的儿童食品,无非就是大包装换小包装,有的主打低油低钠,有的号称添加微量元素,但多为概念炒作。

  “比如强化钙铁锌等微量元素的添加,一是考虑吸收问题,二是强化的量是否合理。比如强化钙的牛奶,其实钙是额外添加的,与牛奶天然所含的钙是不同的,未必能被人体吸收。另外,这样的添加对于家长而言是很难计算的,任何东西都是适宜最好。”郭晓薇认为,如果儿童本身存有微量元素缺乏的临床表现,还是建议去临床诊治,通过强化食物来补充很难量化,效果也很难评估,如果儿童没有缺乏的临床表现,正常食物足以。

  韩军花研究员提出,目前我国的预包装食品都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家长在选择时建议看标签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有一列是 “NRV%”,大致可以反映食品中营养素含量占4岁以上人群每日需要量的百分比。因此,父母稍稍注意一下标签,就可以帮助孩子合理选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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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儿童零食有分级

  《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2008)》将零食分为“可经常食用”、“适当食用”、“限制食用”3个推荐级别。

  第一类:可经常食用零食(建议每天食用)

  低油、低盐、低糖食品。如水煮蛋、水煮虾等肉类、海产品、蛋类;无糖或低糖燕麦片、煮玉米、无糖或低糖全麦面包、全麦饼干等谷类食品;豆浆、烤黄豆、烤黑豆等豆及豆制品;新鲜蔬菜水果;纯牛奶及纯酸奶;花生米、核桃仁、瓜子、大杏仁、松子、榛子等坚果类食品;蒸、煮的红薯、土豆等薯类食品;不添加糖的水果汁、蔬菜汁如橙汁、西瓜汁、芹菜汁、胡萝卜汁等。

  第二类:可适当食用零食(建议每周吃1至2次)

  添加中等量油、盐、糖食品。如黑巧克力、牛奶纯巧克力;牛肉片、松花蛋、火腿肠、酱鸭翅、肉脯、卤蛋、鱼片、海苔片等肉类、海产品、蛋类;蛋糕、饼干等甜点;豆腐卷、怪味蚕豆、卤豆干等豆制品;拌糖水果沙拉、苹果干、葡萄干、香蕉干;奶酪、奶片;琥珀核桃仁、鱼皮豆、花生蘸、盐焗腰果、瓜子等坚果;甘薯球、地瓜干等薯类;果汁含量超过30%的果蔬饮料、杏仁露、乳酸饮料;含糖少,以鲜奶和水果为主的鲜奶冰淇淋、水果冰淇淋等。

  第三类:“限制食用”零食(每周食用不超过1次)

  油、盐、糖含量较高食品。包括棉花糖、奶糖、软糖、水果糖、果冻等糖果类食物;炸鸡块、炸鸡翅等;膨化食品、方便面、奶油夹心饼干、奶油蛋糕等谷类食品;水果罐头、果脯;全脂或低脂炼乳;炸薯片、炸薯条;高糖分汽水、可乐以及果汁含量少于30%的果味饮料等;含糖高及人造奶油含量高的雪糕、冰淇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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