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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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开展秋季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4-10-20 11:00:2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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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魏县食药监局、食安办、教育局近期联合召开了2014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意识,共同维护好全县师生饮食健康。会议强调了以下要求:
    学校食堂负责人要增强对学生饮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学生的饮食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是公众高度关注的公共安全问题之一。目前从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学校食堂普遍将食堂的餐饮工作承包到个人,以盈利为目的餐饮经营者没有受过专业的食品安全保障知识培训,食品安全保障意识不高,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少数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加工食品不按规程操作等等,造成了广大师生的饮食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食品安全隐患。为此,学校食堂的经营者要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切实增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一是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主体准入。二是督促所有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秋季开餐前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三是以农村学校食堂为重点,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要及时进行复查,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众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力争在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取得突破。四是以校园食堂餐饮单位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巡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强化共治,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要强化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全面排查治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顿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合法资质的经营主体。
    强化投诉举报机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氛围。
 
( 付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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